留言内容
确权登记
本人转让了本村村民的承包地,确权证书也发放完,数据库是不是也应该给予一同进行变更,如果应该变更,该向哪个部门申请办理?
2025-01-03 10:18:18
答复内容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38号),“县级政府是确权登记工作责任主体和推进主体,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县(市、区)长是直接责任人。”等,您可以咨询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2025-01-03 14: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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